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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3.第171章 先天纯粹,一念之微 (第5/6页)

便被薛应旂直接驳斥。

李贽自然争锋相对。

而后,又有袁洪愈、王畿的加入,几人很快便面红耳赤争论起来。

不一会儿,台上几人已经吵做一团。

朱翊钧静静看着这一幕。

理性往往都想要实现超脱,但在超脱之前,凡人仍旧只能在尘世仰望,那么引入各种视角以及原则来达到这种超脱,便是凡人的必经之路。

朱熹的格物致知如此,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如此。

如今袁洪愈将主观能动性缝补进理学如此,薛应旂坚守意识的超然,更是如此。

可惜,这些出于理性的需要而预设的视角,以及假定的原则,并不能说服所有人。

因此诸多学派之间,才有了诸多纷争。

若是看到了论辩双方的主张都有根据,会让人犹疑不定。

若是人们对于这一纷争失望,则会走向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。

这是道学丧失生机,糜烂腐朽的最大因素。

无独有偶,大洋彼岸,二百年之后,同样会走入相同的境地——虽然一者的行而上学是物理学之后,一者的形而上学是伦理学之后——可惜结果有所不一样的是,此处在异族入关后,道学失去了焕发新生的可能。

而如今的道学,正是要重新定论,进行自我审视,继而走出这个困境。

这是朱翊钧现在推波助澜的事。

或许,他想的也不一定对,但谁让他受国之不祥呢?

朱翊钧敲了敲椅子上的扶手,发出些微声响。

“袁公之本体,在于天理。”

“薛公之本体,在于良知。”

“王公之本体,泯于虚无。”

“李公之本体,抽象于世。”

众人的注意力,本身就留了一部分在皇帝身上。

此时皇帝一开口,众人立刻止住了争论。

眼中闪烁惊疑,静静等着皇帝开口。

“我以为,人之本体为何物?”

朱翊钧自问自答:“在乎认识!”

道学形本质上是“伦理学之后”,只不过采取了一种认知哲学的模型而已。

它即使涉及了一些认识论问题,也不是为了借此来追求“真理”,以便获得与客观世界相符合的知识,而只是为了给人的伦理行为寻求某种宇宙论的根据和认知上的辩护。

在老子那里,在认识论上只限于一种“涤除玄览,能无疵乎”的直觉观照,只要凭借这种观照,就能“不出户知天下,不窥牖见天道”,直击形而上的本体。

到朱熹,当其说出“格物致知”,所谓“今日格一物,明日格一物”的“工夫”时,常令人误解为认识论上的经验主义,其实与客观事物的知识没有什么关系,不过是通过待人接物而懂得在君臣父子的伦理体系中学会如何“做人”的道理而已。

到阳明的知行合一致良知,便更是如此了,已然抛弃了认识论,直奔心性感悟。

而伦理学之后,需要向哲学靠拢,最直接的关系,便在于认识论。

所以。

道学需要在认识论上,重新开发。

继而从伦理学,慢慢走向一门真正的哲学。

朱翊钧再度重复道:“在乎认识!认识事物的因果,是人最超然的本真。”

“就如薛公所说,石头发热,是我们认识到是太阳之照射。”

“也如王公所说,万物皆映照于心,分隔唯我之外。”

众人静静看着皇帝。

“人之本体,以认识而自现;格致外物,以认识而通达;纯粹理性,以认识而存在;实践经验,以认识而映照。”

“区别我与世界的因果,是‘我’的本体所在。”

“格致万物的因果,是内圣外王最根本的途径。”

“依托纯粹,将经验化育为‘知’,是因果最直接的体现。”

“自我与世界,先天与后天,皆以认识而联结。”

“我们应当如何认识万物?”

“由思维建立起来的、人性的意识内容,首先并不显现在思想的形式中,而是显现为情感、直观、表象的形式。”

“这些并非是朱子的‘知’,王子的‘良知’,因为还不够纯粹。”

“袁公说格物致知,当如何来格?”

“薛公说先天之能,当如何变现?”

“王公说我思故我在,又如何映照于‘思’?”

“李公说遵循于世,当如何将道德抽象而出?”

“以予愚见。”

“超越万物之上的纯粹抽象的性质,理当可以成为运用于具体事物之上以获得真理的工具。”

“譬如良知的普遍形式,便是普通的知性无须指导也能够作出分辨。”

“无论仁也好,义也罢,任一良知应当在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视为一种普遍承认的原则。”

“其判断形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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